編者按:很多歷史愛好者可能都聽過吃空餉,這個詞。這個事情在古代軍隊里很常見,明明軍隊里沒有那麼多人,卻虛報那麼多,只為了多拿糧餉。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是,其實連岳飛都干過這事,而且他這麼干還給自己惹了禍(隱性的)。
岳飛吃空餉的事情是有明確記載的:(紹興七年八月)先是,飛數言軍中糧乏。乃命按視、至是,飛軍中每歲統制統領將官使臣三百六十餘員多請過一十四萬餘緡,軍兵八十餘人多請過一千三百餘緡,總計一十五萬餘緡。——《建炎以來系年要錄》
岳飛這麼干,很明顯是在吃空餉,但是他是貪財的人嗎?岳飛遇害後,秦檜讓心腹王會搜括。結果卻是:「家無儋石之儲,器用惟存尚方聽賜,之外無有也」。對於岳飛的清廉,南宋著名史學家李心傳也稱讚過:「飛握重兵許久,而家無餘財,自是賢矣!」(《朝野遺記》)相比較田產萬畝的張俊還有楊存中以及韓世忠,岳飛在九江不過是旱田「十一頃九十六畝三角」,水田「七頃八十八畝一角」,以及房屋「四百九十八間」。相比較楊沂中在紹興末年,被罷兵權後,主動獻納的大小22處酒坊(價值72萬5000貫)。以及楚州田產3萬9000多畝,岳飛的家產不值得一提。而當時南宋將領貪財也不是少見現象,像劉光世一邊做生意,一邊剋扣士兵軍餉。
▲韓世忠
還有,同樣的高級將領張俊,他家共有良田一百多萬畝,每年收租米六十萬石以上(另一說為—百萬石),相當於南宋最富庶的紹興府全年財政收入的兩倍以上;不光田地,張俊還通過巧取豪奪,還佔有了大批園苑、宅第,然後把這些地方出租,租金每年多達七萬三千貫錢。除此以外,張俊還開酒樓。當時的軍士編歌謠唱道:「張家寨里沒來由,使他花腿抬石頭。二聖猶自救不得,行在蓋起太平樓。但是岳飛並沒有這種記錄,不然在被抄家的時候也不會讓秦檜大失所望。
那麼岳飛為何吃空餉呢?根據岳飛幕僚黃縱回憶,有一次,岳飛下令將自己家「宅庫」里的所有物品,除了皇帝賞賜的禮器外,全部變賣,將變賣私家物品所得收入交付軍匠,造良弓二千張以供軍用。黃縱見到了,就提醒岳飛不要為公事破費,應該向朝廷要錢。黃縱說:「此軍器,當破官錢。」岳飛卻淡淡地回答:「幾個札子乞得,某速欲用,故自為之。」(《金佗續編》卷27《黃元振編岳飛事迹》)即因為覺得向上面要求太慢,然後直接用自己的錢。從岳飛的事迹來看,對於軍隊花錢,他經常自己掏腰包。
這樣的人怎麼會貪圖錢財,以及喝兵血呢?在紹興六年,南宋朝廷要求各路駐屯大軍上報年度開支的時候,岳飛把詳細賬目全部上交,在屯田和回易上岳飛也是分文不取。那麼他多要的錢會用來幹什麼呢?
答案只有一個,那就是投入到軍隊裡面。眾所周知,當時各路宋軍都有搶劫的習慣,但是岳飛部沒有,甚至有「凍死不拆屋、餓死不擄掠」的美譽。但如果光靠嚴酷軍紀,是達不到這點的。岳飛的辦法是一邊依靠嚴格的軍紀,一邊依靠厚賞。當時其他大軍都有軍餉拖欠,但是岳飛部沒有。而且岳飛部裝備精良,人口眾多,還有幾千騎兵。《雞肋編》里過當時各大軍的開支:紹興八年,余在鄂州,見岳侯軍月用錢五十六萬緡,米七萬餘石,比劉軍又加倍矣;而馬芻秣不預焉。
這麼大筆錢,完全從臨安送不現實,自給自足也不現實。而且雖然岳飛搞產業,還有搞營田。但是收益並不直接歸他自己。我們可以看看《宋會要輯稿·職官》四一之四五的記載,「(紹興六年)九月二十三日,詔令戶部郎官霍蠡前去鄂州置司,專一總領岳飛軍錢糧」,而到一年後的「(紹興)七年十月十七日,詔薛弼、霍蠡同共總領措置五路應干財賦,仍常留一員在鄂州本司拘催本軍合得錢糧,應副支用。」可見岳飛所部的供給來源還是兩湖,但是兩湖的財政大權還是在南宋朝廷手裡。因此,雖然他完全可以把這些收入歸為自己軍隊所有,但是每次都要依靠詔令獲得物資。哪怕這僅僅只是差了一張紙。
所以為了改善士兵待遇,所以會出現多要錢的事。但是別的武將多要錢是為了改善自己生活,岳飛是為了軍隊更加能打。可這種做法會讓士兵怎麼想?讓宋高宗怎麼想?對於一個禮賢下士,不貪財的武將。宋高宗先前那種賞錢送房子的方法不管用了。宋高宗比如曾將朱緬的宅子賜給韓世忠,還派士兵給楊存中修房子。所以,雖然吃空餉這是,韓世忠張俊他們都干過,宋高宗不當回事。但是岳飛幹了,卻成為了宋高宗猜忌他的原因之一……
▲宋高宗
本文系冷兵器研究所原創稿件。主編原廓、作者雙尾貓,任何媒體或者公眾號未經書面授權不得轉載,違者將追究法律責任。
精忠報國的岳飛也曾吃空餉?他不是為喝兵血,卻讓宋高宗更加猜忌
編者按:很多歷史愛好者可能都聽過吃空餉,這個詞。這個事情在古代軍隊里很常見,明明軍隊里沒有那麼多人,卻虛報那麼多,只為了多拿糧餉。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是,其實連岳飛都干過這事,而且他這麼干還給自己惹了禍(隱性的)。
岳飛吃空餉的事情是有明確記載的:(紹興七年八月)先是,飛數言軍中糧乏。乃命按視、至是,飛軍中每歲統制統領將官使臣三百六十餘員多請過一十四萬餘緡,軍兵八十餘人多請過一千三百餘緡,總計一十五萬餘緡。——《建炎以來系年要錄》
岳飛這麼干,很明顯是在吃空餉,但是他是貪財的人嗎?岳飛遇害後,秦檜讓心腹王會搜括。結果卻是:「家無儋石之儲,器用惟存尚方聽賜,之外無有也」。對於岳飛的清廉,南宋著名史學家李心傳也稱讚過:「飛握重兵許久,而家無餘財,自是賢矣!」(《朝野遺記》)相比較田產萬畝的張俊還有楊存中以及韓世忠,岳飛在九江不過是旱田「十一頃九十六畝三角」,水田「七頃八十八畝一角」,以及房屋「四百九十八間」。相比較楊沂中在紹興末年,被罷兵權後,主動獻納的大小22處酒坊(價值72萬5000貫)。以及楚州田產3萬9000多畝,岳飛的家產不值得一提。而當時南宋將領貪財也不是少見現象,像劉光世一邊做生意,一邊剋扣士兵軍餉。
▲韓世忠
還有,同樣的高級將領張俊,他家共有良田一百多萬畝,每年收租米六十萬石以上(另一說為—百萬石),相當於南宋最富庶的紹興府全年財政收入的兩倍以上;不光田地,張俊還通過巧取豪奪,還佔有了大批園苑、宅第,然後把這些地方出租,租金每年多達七萬三千貫錢。除此以外,張俊還開酒樓。當時的軍士編歌謠唱道:「張家寨里沒來由,使他花腿抬石頭。二聖猶自救不得,行在蓋起太平樓。但是岳飛並沒有這種記錄,不然在被抄家的時候也不會讓秦檜大失所望。
那麼岳飛為何吃空餉呢?根據岳飛幕僚黃縱回憶,有一次,岳飛下令將自己家「宅庫」里的所有物品,除了皇帝賞賜的禮器外,全部變賣,將變賣私家物品所得收入交付軍匠,造良弓二千張以供軍用。黃縱見到了,就提醒岳飛不要為公事破費,應該向朝廷要錢。黃縱說:「此軍器,當破官錢。」岳飛卻淡淡地回答:「幾個札子乞得,某速欲用,故自為之。」(《金佗續編》卷27《黃元振編岳飛事迹》)即因為覺得向上面要求太慢,然後直接用自己的錢。從岳飛的事迹來看,對於軍隊花錢,他經常自己掏腰包。
這樣的人怎麼會貪圖錢財,以及喝兵血呢?在紹興六年,南宋朝廷要求各路駐屯大軍上報年度開支的時候,岳飛把詳細賬目全部上交,在屯田和回易上岳飛也是分文不取。那麼他多要的錢會用來幹什麼呢?
答案只有一個,那就是投入到軍隊裡面。眾所周知,當時各路宋軍都有搶劫的習慣,但是岳飛部沒有,甚至有「凍死不拆屋、餓死不擄掠」的美譽。但如果光靠嚴酷軍紀,是達不到這點的。岳飛的辦法是一邊依靠嚴格的軍紀,一邊依靠厚賞。當時其他大軍都有軍餉拖欠,但是岳飛部沒有。而且岳飛部裝備精良,人口眾多,還有幾千騎兵。《雞肋編》里過當時各大軍的開支:紹興八年,余在鄂州,見岳侯軍月用錢五十六萬緡,米七萬餘石,比劉軍又加倍矣;而馬芻秣不預焉。
這麼大筆錢,完全從臨安送不現實,自給自足也不現實。而且雖然岳飛搞產業,還有搞營田。但是收益並不直接歸他自己。我們可以看看《宋會要輯稿·職官》四一之四五的記載,「(紹興六年)九月二十三日,詔令戶部郎官霍蠡前去鄂州置司,專一總領岳飛軍錢糧」,而到一年後的「(紹興)七年十月十七日,詔薛弼、霍蠡同共總領措置五路應干財賦,仍常留一員在鄂州本司拘催本軍合得錢糧,應副支用。」可見岳飛所部的供給來源還是兩湖,但是兩湖的財政大權還是在南宋朝廷手裡。因此,雖然他完全可以把這些收入歸為自己軍隊所有,但是每次都要依靠詔令獲得物資。哪怕這僅僅只是差了一張紙。
所以為了改善士兵待遇,所以會出現多要錢的事。但是別的武將多要錢是為了改善自己生活,岳飛是為了軍隊更加能打。可這種做法會讓士兵怎麼想?讓宋高宗怎麼想?對於一個禮賢下士,不貪財的武將。宋高宗先前那種賞錢送房子的方法不管用了。宋高宗比如曾將朱緬的宅子賜給韓世忠,還派士兵給楊存中修房子。所以,雖然吃空餉這是,韓世忠張俊他們都干過,宋高宗不當回事。但是岳飛幹了,卻成為了宋高宗猜忌他的原因之一……
▲宋高宗
本文系冷兵器研究所原創稿件。主編原廓、作者雙尾貓,任何媒體或者公眾號未經書面授權不得轉載,違者將追究法律責任。